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