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广大京外艺术类考生在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时,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招生政策和规定:
1.所报专业招生简章:《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面向北京市以外考生)》
2.所报专业于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统考子科类对应情况:《2025年京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子科类对应情况及报考条件》
3.考生所在招生省份招生计划及报考提示。(以招生省份高招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计划为准)
考生报考各专业时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音乐学(师范)
(1)京外招生省份的考生需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不低于统考或联考本科合格标准。专业考试成绩须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个统考方案均无法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则要求成绩项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其中之一。其中声乐要求为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其他唱法一律不招收。
(2) 在山东省招生时,在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划定本专业的合格生源,具体各专业的专业成绩计算方式及合格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
(3)本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2.音乐表演
(1)京外招生省份的考生需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不低于统考或联考本科合格标准。本专业只招收器乐表演的考生,且器种为: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其他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2) 在山东省招生时,在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划定本专业的合格生源,具体各专业的专业成绩计算方式及合格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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